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2025年04月02日 星期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596-2058001
业务QQ:466800001
咨询热线:4008638001
公众微信:gk4668001
联系微信:gk466800001
E-mail:fjguoke@126.com
地址:漳州芗城区家芗0596二幢2512号

所在位置:首页 > 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

关于商标的保护

添加时间 2014-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控制和检测能力的行政机关、团体或其指定的机构所控制,由其他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原产地、主要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及商品的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商标保护期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商标注册有下列好处: 
1、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2、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 
3、产品容易进入大商场或超市销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 
4、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5、避免费心设计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因为我国对同一商标注册申请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申请在后者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该商标,而且连再使用也是不允许的,否则即构成侵权。 
6、避免无意侵权,支付巨额赔偿费,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赔偿金额由被侵权人自己说了算。

分享给好友:
copyright@2013 版权所有:漳州市国科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厦门易尔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备案:本站备案号:闽ICP备12016083号-2 公安备案:
返回首页